商鞅变法和孝文帝改革在土地问题上分别采取什么措施?简要分析采取这些措施的原因
商鞅:承认土地私有,准许自由买卖;奖励耕战 原因:岳麓7上历史书 孝文帝:颁布均田令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尤其是西周以来奴隶制度下的井田制即将破产、土地兼并开始流行的时候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合法买卖,虽然主观上是为了增加国家收入,但是在客观上促进了新型土地所有制的生长,有利于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而在孝文帝之前,因为劳动力不足,即使是有封建生产关系,大土地所有制发展仍然有限,而国有土地大为增加。孝文帝在临朝称制的冯太后的主持下,颁布均田玲。均田制是一种国有与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当然均田并不是平均分配土地,而是国家利用国有土地和农民原有的土地,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加强控制,以保障租调征收和徭役的征发,不过这样还是使无地少地的农民的境况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