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指的是什么?
商鞅即卫国公孙鞅,姓公孙氏,名鞅,也称卫鞅。少好刑名之学,曾 作过魏相公叔痤家臣。后来公叔痤去世,公元前359年,卫鞅闻秦孝公下 令国中求贤,续修穆公之业,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 先以帝道说之,孝公时时瞌睡;次以王道说之,然而犹未中旨;最后以霸 道说之,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变法强国主张,孝公大悦, 任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公元前356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内容 包括•。(1)颁发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2)奖励军功,禁止私 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 励垦荒;(4)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到了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内容包括:(1)废除 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2)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 构;(3)迁都咸阳,修建宫殿;(4)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 器;(5)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6)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 子、兄弟同室居住。
两次变法,使得秦国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