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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商鞅,王莽,王安石,这四个人相比较,哪个的改革措施更先进?

zhao_admin1年前 (2022-02-17)历史课件38

改革的先进性能如何比较呢?事实上没任何一种制度是完美无缺的:如果管仲的改革是完美无缺的,那么为什么齐桓公最后落了一个活活饿死的下场?如果商鞅的改革是完美无缺的,那么为什么秦朝二世而亡?如果王莽的改革是完美无缺的,那么为什么他会身死国灭?如果王安石的改革是完美无缺的,那么北宋王朝为何最终没能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当今世界有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什么欠发达国家不能通过复制发达国家的体制而崛起呢?事实上制度本身无所谓优劣,只看是否适合于当时当地,只要是顺应国情和时代需求的改革就是好的;反之即使再怎么宣称具备先进性,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又有何用?以此而论:管仲和商鞅的改革是成功的,而王莽和王安石是失败的,要在成功的管仲和商鞅之间进行比较,那么商鞅变法的影响更大,至于作为失败例子的王莽和王安石互相比较,那么后者多少还是发挥了一些作用的,所以就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作用而言:商鞅变法大于管仲改革,管仲改革大于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大于王莽改制。由于篇幅所限,就不一一介绍四人各自改革的具体细节过程,只就其改革措施和对后世历史的影响进行分析对比。

商鞅在变法之前深知自己的变法是要和秦国所有老世族为敌,他所可以依赖的除了秦孝公之外就只有秦国的百姓了,所以他必须取信于民。于是他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可之前官府的政令朝令夕改从没兑现过,被骗惯了的老百姓的对官府的文告持怀疑态度。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一个人搬起木杆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商鞅以南门立木的方式取信于民,终于得以在秦国颁布新法令。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效法魏国李悝的《法经》改革秦国的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将民户按什伍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要他们相互监视,纠举“奸人”,隐藏不报者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罚,不告奸者腰斩。也就是说在秦国任何人都有告发犯罪的义务,如果有人见到他人犯罪不加阻止不予告发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会被追责的。至于你告发之后受不受打击报复朝廷不管了,看你是怕罪犯还是怕朝廷。有人可能觉得:要是有人天生胆小,他就是怕罪犯而不敢告发,这不是成了正不胜邪了吗?别忘了那句”不告奸者腰斩“,当时的秦律实行严刑峻法——弃灰于道者斩,就是说在大街上乱扔垃圾都是死罪,更别说打家劫舍杀人放火了。要是有人敢不告发,腰斩之刑搁那儿等着,总之必须在罪犯和朝廷之间选择一个敬畏的对象。

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之前的秦国官职被贵族世家垄断,平民子弟无论立下什么功劳也得不到晋升。秦献公时期开始打破这一传统,但秦献公只是凭借自己的国君之尊偶尔提拔几个自己信任的平民子弟,而没有一套明确的官爵晋升制度。商鞅正式建立以军功授爵的制度——平民子弟只要在战场上为国家立下军功即可授予相应的爵位,功劳越大爵位也相应越高;贵族子弟若无军功则不得世袭祖先的爵位。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按商鞅的理念:秦国只需要两类人——为国征战的战士和为战士提供粮草的农夫,所以要奖励耕种并按粮食产量换算成相应的军功授予爵位。与此同时要对商业贸易征收重税以满足国家征战所需的经费。

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在商鞅看来儒家和其他百家的经典书籍都是无用之物,六国的游学士子多是虚妄浮夸之人,只会引经据典空谈误国,不能真正埋头苦干。允许这些书和人在秦国存在只会削弱秦军的战斗力和秦国的生产力,所以必须严格将这些对秦国有害的书和人禁绝在秦国之外。所以张仪、吕不韦等人若是在此时入秦,结局一定糟糕,因为此时的秦国最排斥的就是耍嘴皮子的游学士子和生意人。

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凡成年子女强制与父母分家,避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互相依赖进而影响生产效率,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完成上述变法后商鞅又开始规划营建秦国的新都城: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大力营建新都咸阳,以便向函谷关以东发展。

统一度量衡制度,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这实际上是将原来生活在各家贵族的世袭封地上的百姓正式编入国家户籍并征收赋税。

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后两项政策其实在第一次变法时就已有所涉及,在第二次变法中只是更加深化强化。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它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商鞅变法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功的变法:正是商鞅变法使本来落后的秦国一跃成为天下畏惧的虎狼之国,进而奠定了秦国混一华夏,开创大一统帝国的基业;商鞅变法所确立的郡县制度、中央集权成为此后两千余年中国历史的主流,虽然中国历史上也和西方国家一样出现过分裂动荡,但统一始终是主流。所谓万世皆行秦政治就是说秦奠定了此后两千余年中国历代王朝中央集权皇权专制政体,而这种政体在秦国的诞生正是肇始于商鞅变法。改革越深彻,那么所遭遇的阻力也就越大——作为从封建诸侯制到帝国集权制转型的商鞅变法也遭遇过阻力,甚至商鞅本人为此而付出了身死族灭的代价,然而商鞅虽死而商君之法不废,由此为之后的数千年中国历史奠定了基调。然而商鞅变法的成功性并不意味着商鞅制定的每一条具体制度都是完美无缺的,严格意义上商鞅变法真正值得后世借鉴学习的是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而不是商鞅制定的具体条文,因为这些条文是为了顺应当时秦国的国情和时代需求而制定的,这绝不代表这些条文适用于任何时代——用商鞅自己的话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变法使秦国被打造成为一个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这一过程是伴随着对秦国老世族的打压的,随着世家贵族的权势被日益削弱,在秦国出现了新兴的职业官僚阶层。职业官僚阶层和世家贵族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没有自己的封地,他们出身于没有任何根基背景的草根阶层,所以他们只能通过依附于王权扳倒世家贵族势力才得以成功上位。不能否认在秦国的崛起过程中职业官僚阶层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的,相比早已腐朽没落的世家贵族而言:没有显赫家世和世袭爵位的他们只能凭借政绩获得君王的青睐和百姓的认可;然而当职业官僚阶层成功上位之后就成为了新的既得利益集团,尽管职业官僚阶层是通过推行法治打击世家贵族上位的,可当他们的地位稳固后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就逐渐走到了变法改革的对立面,因为他们害怕进一步的改革会损害自己的既得利益。为什么对大秦一统立下大功的李斯能轻易被赵高拉拢成为秦王朝的掘墓人就是因为担心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损。事实上随着秦王朝的统一,职业官僚阶层作为既得利益者已然失去了最初积极变法改革的朝气蓬勃的精神,取而代之的是为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的勾心斗角。

长期以来西方人有一种蜜汁自信,他们自以为是地认为中国人只关注朝堂争斗而忽略国计民生,这也难怪泱泱大国上下五千年除史记之外翻遍二十四史再没一本史书系统介绍过经济文化民风方面的事,看中国的传统史书都是写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借用《人民的名义》里祁同伟的话”老百姓在哪儿呢?我咋没看见呢?“前段时间剑桥大学还专门写了一部中国经济通史,声称中国人自己没写自己的经济通史所以他们写了。客观来说咱们中国人的确没写出自己的经济通史,但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早在春秋时代就诞生了十八世纪以前全世界最伟大的经济学家(没有之一),他的经济理念即使比之亚当斯密、马克思、凯恩斯都并不显得落伍过时,更难能可贵的是此人并不是一位端坐书斋坐而论道的纯粹的经济学家,而是一名求真务实的实践者,他亲手推动了春秋战国时代第一位真正的霸主横空出世,这个人就是管仲。

齐桓公拜管仲为相时曾询问富国强兵之道,管仲的回答归纳起来就是: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要想国家强大先得人民富裕。于是齐桓公又询问富民之策,管仲答:“要重在发展国民经济,而不单单是增加国家财政,国民经济发达了,国家财政自然增收。百姓贫困,就会逃离,教育就无法施行,法令就无法推行。而人民贫困的原因,在于生产力不足,或者贵族君主的克扣,或者是豪强的兼并,或者是民俗上的奢侈的习惯,或者是财货的外流。因此要奖励人民的经济生产,注重商品的流通。国家不要过分的奢侈和挥霍,但是合理的积极的消费对生产也是有刺激作用,可以起到拉动内需的作用。要善于利于天下的财货,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使国家的经济强大起来。”

在那个年代管仲率先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无论国家、团体或是个人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用管仲自己的话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君令行。故省刑之要 ,在禁文巧;守国之度,在饰四维;顺民之经,在明鬼神、只山川、敬宗庙、恭祖旧。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野芜旷,则民乃菅;上无量,则民乃妄。文 巧不禁,则民乃淫;不璋两原,则刑乃繁。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不只山川,则威令不闻;不敬宗庙,则民乃上校;不恭祖旧,则孝悌不备。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那个年代是农业社会,农业被管仲放在绝对重要的第一位。管仲对于农业的论述十分高深,土地的成色、灌溉的构成等等绝对技术的东西都说得清清楚楚,可见管仲是个怎样的通才。管仲用了大量的篇幅讲述土地的重要性,讲述农业的重要性。管仲认为:历代统一天下的君主,其原因就是“国富而粟多”,而粮食来源于农业,因此历朝历代的君主都是非常重视粮食的。“地博而国贫者,野不辟也;地辟而国贫者,舟舆饰,台榭广也。”开辟土地是管仲始终强调的,而开辟了土地国家依然贫困,就是政府太奢侈了。既然如此那么对应的策略自然也是双管齐下:一方面大力开垦荒地;另一方面减少公共行政开支和公款消费。

管仲可不是端坐书斋坐而论道,他研究农业的水准绝对是大学教授级别的,齐国有多少种土壤,什么土壤适合种植什么样的植物,什么样的季节应该进行怎样的农业活动,多大的土地能够养活多少人等等,都说得清清楚楚。管仲之所以对土地如此熟悉可能和他早年的经历有关,今后有机会再跟大家聊聊管仲的早年经历。为了鼓励农民开垦荒地,管仲认为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执政者必须明白农民究竟想要的是什么。管仲认为:农业生产是要依靠天时的,每年的收成是固定的,但是打起仗来就会一下子需要很多粮食,这个时候农民就无法承受。因此国家要有足以应对战乱的粮食储备,同时还要尽量少打仗以积攒国力。管仲同时认为:因为农业是靠天吃饭的,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飞跃式的大增产,所以国家的税收不能靠农业,因此要减免农业税,政策上要向农业倾斜。当然他不会想到三千多年后的中国已经不再是减免农业税了,而是全面废除农业税,但在他那个几乎全国百姓都是农民的年代提出减免农业税绝对是超前的先进思想,这点管仲甩西方的经济学家们两千多年。管仲是这样解释自己的税收政策的“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就是指根据土质的好坏美恶,也就是区分“陆、阜、陵、墐、井、田、畴”的不同情况,从而确定对土地征收赋税的多少。具体的征收办法是这样的:“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十取三,中年十取二,下年十取一,岁饥不税。”这里不仅考虑到了土地的情况,而且考虑到了年景,两年征收一次,收成好的年份税率百分之三十,也就是年税率百分之十五。收成一般的百分之二十,收成不好的百分之十,灾年不征税。这样的税收可以说相当的低了。那么为什么两年征收一次呢?管仲曾经对齐桓公说过,如果年成不好而征税,农民交不起,就只能借高利贷。那么改成两年一交,农民就有机会把上一年的余粮来交税,不用借高利贷。

除了税收政策上的倾斜,管仲还有一个鼓励人们垦荒的大招——包产到户。有的朋友可能会认为这不是我们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之一嘛,管仲是穿越者吗?咋连这招都会?《管子·乘马第五》道曰: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民乃知时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寝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故不均之为恶也:地利不可竭,民力不可殚。不告之以时,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为。与之分货,则民知得正矣,审其分,则民尽力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用大白话翻译一下就是:包产到户,老百姓就会自己抓紧农事,就会知道季节的早晚、光阴的紧迫和饥寒的威胁。他们就能够晚睡早起,不知疲倦地辛勤耕作。不包产到户的坏处是,地利不能充分利用,人力不能充分发挥,得过且过,磨磨蹭蹭。如今包产到户了,大家分成了,税率也是公开固定的,收成多就得到的多,百姓必然全力去耕作,兄弟父子都会互相督促了。

那么在管仲之前土地没有包产到户吗?答案是这个真没有。西周时期配合政治上的分封制,经济上推行的是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全天下所有井田归周天子所有,但由于当时交通条件的限制周天子的政令难以推行全天下,于是周天子就分封诸侯去各地建立国家,分封的土地依然归属于天子,诸侯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受封的各路诸侯又把自己国内的土地分封给自己国内的贵族以及不能继承国君之位的非嫡长子,比如叔段就在母亲的支持下向哥哥郑庄公讨要封地,所有受封的贵族都是周天子的臣民,他们对封地只享有租税收入,但土地本身的所有权不归他们。这就是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过这只是理论上的而已。西周王朝就像一家大型的跨国上市公司,由于内部股权的分散,实际经营业务的人开始变得越来越强势,于是所谓的强势管理层和弱势股东的现象就出现了。由于实际占有并组织人力耕种这些土地的是当地贵族,而非远在千里万里之外的周天子,于是在当地人看来他们眼中只有自己这片土地上的贵族主子,而周天子基本上等同于一个传说。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时代是没有农民的,有的是被禁锢在贵族土地上辛勤劳作的农奴。诸侯国君统治的地盘称之为国,而士大夫贵族统治的地盘称之为家,在贵族封地上出身的每个人都以封地的地名作为自己的姓氏,从小就被打上自家主子的烙印。在贵族眼中这就是一些会说话的工具,农奴辛勤耕作的成果自己是无法支配的,连他们自己都不过是主子的私有财产而已。

时光进入春秋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发明,大量原来不适宜开发的土地被开发出来。于是所谓的公田与私田之争就出现了:所谓公田其实也是私有,只不过是由贵族世家占有,私田则是一家家小农户占有,因为贵族们掌握了话语权就公然称自己的为公,也真是够不要face的。按当时的井田制规定:由九块田地组成的井字形中间最好的那块必须是公田,然后边角的田地才能是耕种农户的私田。结果中间那块土质最好的土地往往是产量最差的,因为在耕种那块土地时大家都是出工不出力。这样一来贵族们就纠结了:要保证自己的收入无非两种途径——一种没收私田,强迫农奴为自己耕种;一种承认私田合法化,然后自己收取私田的租税。管仲认为:前者绝不可取,那样只会导致农奴的生产积极性全面下降,到时所有土地的产量都会像中间那块公田一样,最后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不幸的是他这一观点在1959~1961年的大跃进时期得到了验证。最终管仲选择了后者,开辟出以前田地上的封疆阡陌,承认人们对自己所开垦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只从收成中收取固定比例的租税以维持财政。这时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土地的农奴们才不去管从理论上来说这些土地都是周天子的,别说管仲就连他的主子齐桓公都无权处置,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还有谁真把周天子当回事呢?

“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管子认为国家有五害是必须作为重中之重来解决的,而五害之首就是水患。管子首先任命了一名大夫作为水官,专门负责国家的水利建设和防洪抗灾。水官的手下配备工作人员,常年在河流、堤坝、水渠巡视,随时报告水情。每年的秋天,对人口进行统计,看看可以征集到多少人兴修水利;到了冬天,就开始准备工具,水官统一协调。到了三月,春耕来到之前,开始动工兴修水利,这时候天气开始变暖,也没有雨水,白天也开始变长,农活也还没有开始,正是兴修水利的最好时机。堤坝的要求是底部一定要够宽,那样才坚固,在不毛之地修建水库,以缓和洪水和储水。堤坝上要种上荆棘灌木,穿插着种些柏、杨这样高大的树木,才保证堤坝的坚固。堤坝年年都要进行整固,平时也要专人看守。水的问题解决了,那么五害中的其余四害“旱、风雾雹霜、瘟疫、虫灾”也就迎刃而解了。所以齐国的水利建设是春秋各国中最完善的。

在发展农业的同时管仲积极扶持副业生产,强调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广开财路,以求国家强盛,人民富裕,这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种植桑麻。桑麻是纺织业的原料来源,没有充足的蚕丝和上好的麻,就不可能纺织出锦、绣、绢帛。因此管仲继承齐国种桑养蚕的历史传统,制定出具体政策,扶持桑麻种植及养蚕业的发展。规定在房宅左右要种植桑麻,支持妇女养蚕、纺织。传授土壤知识,指导种麻。每年阳春养蚕能手给予奖励。采取这些措施,使齐国的养蚕业迅速发展。二是饲养六畜。管仲把养六畜纳入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给予充分重视。对六畜饲养实行保护鼓励政策,反对对饲养六畜征收赋税。规定:杂草丛生的洼地,不适合粮食生长,应作为饲养麋、鹿、牛、马的牧场。在春秋两季,把幼畜供应给百姓,把老畜杀掉卖出。同时建立固定饲养场,设立负责记载牛羊繁育并查管牧养事务的官吏,若此官照料牛马没有折损死亡的,提升一级。这样有利地调动了人们养六畜的积极性,促进六畜兴旺。三是多种瓜蔬。蔬菜瓜果是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副食品。因此管仲非常重视瓜菜生产。“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育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四是植树造林。管仲对国家土壤性质、地势作出细致分析,提出了植树的基本要求,利用房前屋后种桑麻,城墙周围种荆棘,以固城防。大堤上错落种植灌木与杨柏树,保护堤坝。限制入山林砍伐时间,重视森林防火问题,奖励植树有功者。“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管仲在那个时代就意识到了植树造林对保持水土和土地肥力的重要性,这又是他远远领先于世界的一个方面。五是发展渔业。管仲积极要求发展渔业生产,提倡国家对沿海渔业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合适的征税政策,使生产与销售连为一体,大大提高渔业生产的效益和渔民的积极性。管仲的学识之广,见地之深,可以说是令人叹为观止。想来这与他的出身密不可分,他能够知道民间疾苦,能够知道国家最需要做的是什么,能够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

管仲在面见齐桓公时说的三句话“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充分反映了他的治国理念。在他眼里普通百姓和朝廷官员都是人,是人就免不了人性的弱点,比如好逸恶劳、贪财好色、自私自利,但也有人情亲情。在管仲眼里这个世界不是由“好人”或“坏人”组成的,而是由“自私自利”的人组成的,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虽然这话是汉朝的司马迁所说,但其实春秋时代的管仲早就看清了这点,所以“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他不强调道德,也不迷信强权,一心务实。他改革的本质是将人性的弱点变成劳动的动力:集大家之私,成社会之公。在下不禁叹服我华夏先民的智慧——先民造字时”公“字的一半正好对应”私“字的一半,这不正说明古人想告诉我们”合众人之私即为公“,事实上我们普通人的亲情、爱情、友情都是自私排他的,可当大家把对自己亲人的爱推己及人”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时每个普通人的情感就升华为一种人间大爱。所以管仲施政不压抑人们的逐利之心,而是正确引导这种逐利之心,把国家的富强建立在每个国民生活幸福的基础上。

管仲改革最核心的是“以商止战”即:对内方面发展商品经济,让国民富裕而不至于造反。对外方面就是扩大对外贸易,用贸易来制衡战争。让各国发动战争的代价大于终止贸易的代价!因此他又十分重视工商业。他说:“无市,则民乏矣。在中国历史上商人地位一直是很低的,管仲却将“工商”与“士农”并排。同时管仲又重视调节贫富差距。他主张:治理国家,要“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管仲还制定了历史上最早的自然环境保护法:面对当时“竭泽而渔”的经济开发,为了使林木和渔业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在提高积极性方面管仲提出把土地分下去,实行分户经营,这样人民自觉抓紧农时。他们会知道季节的早晚、光阴的紧迫和饥寒的威胁,会自觉地早起晚睡,不辞劳苦地经营,否则大家都是奴隶,只能消极怠工。这样做的本质其实就是把劳动者由被野蛮强制下劳动变为自觉主动的尽心尽力的劳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孔子和孟子看到了人性的善,那是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商鞅和韩非看到了人性的恶,那是在面临利益冲突的时候。所以儒家和法家的观点其实是对立的:儒家弟子看不到这世界丑恶的一面,而法家弟子则看不到世间还有美和爱的存在,但他们都推崇管仲。管仲认为“善”和“恶”都不是绝对的,但“私”和“贪”却是永在的,自私和贪婪才是人性。管仲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对人性的了解,并想办法使之得到满足。利用人们的逐利之心最终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这与西方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早了对方将近两千三百多年。

私营经济也是管仲率先提倡的。齐桓公曾要求将国家资源由政府垄断经营,但管仲说:“故善者不如与民分利共赢,民得其十,君得其三。”也就是说政府不能独占资源,应该放手让民众去经营,政府只要征收30%的所得税即可。管仲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有金融概念的人,他把货币看成是流通手段,要求君主通过对货币的控制,掌握住粮食等重要商品,以影响其他商品的交易。他认为商品轻重与否,取决于这种商品的多少,常固不变的价格是不存在的,如果价格恒定不变,就无法调节流通。价格上下波动,价值规律才能发挥调节作用。谷物被“囤积则重,被抛售则轻。集中于国家则重,流散于民间则轻;货币流通得通畅则重,流通不通畅则轻;国家政令与该商品关系重大则重,关系不大则轻。管仲还把谷物、货币从万物中独立出来,指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至于国家如何发行货币?管仲认为第一步先在方圆6里的地区内作典型调查,第二步由点及面估算全国的货币需求量,以此为基础确定货币的铸造发行量。管仲是第一个强调国家贸易的人,他大开国门欢迎各国商人,提出“空车来的不要去讨取税费,步行背东西来的不要去交税”。他还在齐桓公专门建立款待外国商人的客舍,从此全国之商贾归齐若流水。

关键的是:管仲掌了握对外贸易中最微妙的技巧:为保证本国缺少而重要的商品不外流,采取‘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的措施,保持重要物资的高价,也会使天下的重要物资流入我国。而对本国的剩余商品,则采取‘天下高而我下’‘天下重我轻’的低价政策,促其对外倾销。在一般情况下要做到‘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保持大体相同的轻重关系。这不就是人民币“贬值”和“升值”的概念吗?在这种自由贸易方针的鼓舞下,齐国首都临淄繁荣至极:“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据核算其时临淄的居民人数达30万之多,是当时国际上最宏达、富贵雅典人口不到5万。管仲的经济思想中还有一项非常超前,那就是鼓励消费,甚至倡导奢侈,这在古往今来的治国者中可谓仅见。管仲提出“俭则伤事”的观点,指出:大家都不消费,就会造成商品流通的减少,从而妨碍生产营利的活动,故曰“伤事”。要如何才能推动消费?他的答案是,多多消费,甚至无比奢侈地去消费。每当年岁低迷时,人民没有本业可作,国家就应该进行宫室台榭的修建,以促进人民就业,这时候修筑宫室,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促进就业。这同2000多年后的凯恩斯经济学又如出一辙。但管仲过于强调商业和普通,甚至忽视了很多道德。比如管仲在齐国首次设立了“国家大妓院”,繁华的都城临淄就试点开了7家官办的“女市”,其中每一市有“女闾”100人,共700人,他也被认为是性产业化的鼻祖。“国家大妓院”有四大作用:一是增加了国家税收;二是解决了女奴隶被解放后的的再就业问题;三是解决了许多男子的生理需求,促进了社会和谐,四吸引了爱金钱更爱美女的四方英雄来齐国发展。正是对商业有着如此深刻的见解,管仲也成了历史上亘古未有的经济学家。他的“自由经商”主义跟西方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非常相似,他的“投资”、“消费”、“出口”是带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又跟凯恩斯经济学遥相呼应,但是他理论早了对方将近两千三百多年,堪称世界范围内经济学的鼻祖。

事实上管仲才是世界上第一个发动“货币战争”的高手。齐桓公曾经想教训楚国,管仲说:“大王您出高价购买楚国特产的鹿吧!”。楚国活鹿的价格为八万钱一头,齐桓公就派人带了二千万钱去楚国大肆搜购。楚王听说后开心的说:“鹿,禽兽而已,楚国多的是,赶快让老百姓都去捕捉活鹿!”于是楚国上上下下、男女老少都行动了,颇有点“全民炒股(或炒房)”的意味。这时管仲让大臣隰朋悄悄地在齐、楚两国的民间收购并囤积粮食:楚国靠卖活鹿赚的钱,比往常多了五倍;齐国收购囤积的余粮,也比往常多了五倍。楚国也因此却误了农时,而这时管仲下令封闭与楚国的边境。结果楚国的米价疯涨,逃往齐国的楚国难民多达本国人口的十分之四。楚国元气大伤,三年后向齐国屈服。管仲发动的另一场货币战争是‘衡山之谋’。衡山国盛产兵器,天下无双。管仲在起兵前一年就派人到衡山国高价收购兵器;于是衡山国百姓纷纷放弃农业转而打铁。一年后,齐国派人购运粮食,当时粮价每石十五钱,齐国却按每石五十钱收购。包括衡山国的其它国家百姓都运粮卖给齐国。然后就在夏收前的一天,齐国突然封闭关卡、停止收购粮食和衡山国兵器。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时齐国又忽然对衡开始山国出兵。此时衡山国已经无粮可用,兵器也差不多卖光了,又不能在别国买到粮食,在经济和军事两个战场上败的精光,只得奉国降齐。‘衡山之谋’说穿了其实很简单,以高价诱使敌方放弃本业,追求某种产业的畸形利润,最终造成敌人经济瘫痪!在任何时代,一种商品价格暴涨都会带来巨额利润。但除非这种利润来自于国内垄断性技术,那是一定会出事情的。高利润会吸引相当一批人冲进去,而且,这批人往往还是能率先看到商机的精英。等到一个国家几乎全民干一件事情的时候,暴利就要终结了。

我们中国人历来认为勤俭节约是齐家治国的根本,正所谓”历览国家兴亡事,成由勤俭败由奢“,千百年来(甚至延续到今天)上至国家下至个人每一个中国人都在拼命为子孙后代积攒财富,结果每一代人都在为后人创造财富而每一代人自己都没能享受到。与此同时西方人却在大玩借款举债的经济模式,提倡超前消费,我们的人民远远没有美国百姓富裕,我们却当了美国最大的债主,以致于有人开玩笑说:”每个大手大脚的美国老太太的背后是十个中国老太太积攒了大半辈子的财富被其挥霍“。莫非世间还有越节俭越贫穷,越奢侈越富裕的道理吗?目前我国主要有两大经济流派:一派是由苏联传入的政治经济学,另一派是改革开放后由西方传来的西方经济学。首先这两派的立论基础就是不同的:政治经济学的立论基础是劳动创造价值,认为商品的价值来源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者的劳动;西方经济学的立论基础是交换创造价值,认为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创造出商品的价值来,换句话说商品的价值不取决于物本身而取决于有没有人主观上愿意交换。事实上西方人不光研究经济如此,他们的哲学和为人处世之道也是更重视人的内心,而不是物质化的东西,比如西方人的爱情观不是看物质上般不般配,而是看两个人主观上是否合得来,不是看值不值,而是看愿不愿。这就好比对一个不玩游戏的人而言游戏装备分文不值,可对职业玩家而言人家就愿意用真金白银去买,买完之后他的家人(尤其是年纪大点的比较传统的)可能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买这东西能吃吗?“事实上我国古代传统的儒家学派的经济观点与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一样的立论基础上的,认为财富是由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因此要勤劳创造,同时要节俭,避免浪费。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但有不足之处:如果劳动创造价值,为什么有人一毕业就失业呢?当然有一部分是怕苦怕累,不愿劳动,宁愿在家啃老。可也有人愿意用劳动改变自己的生活啊,为什么还会出现就业难的现象呢?因为他们的劳动和用人单位需要的东西不合拍,于是就无法达成劳动力的交换。事实上政治经济学的鼻祖卡尔马克思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曾说道:”商品的销售是一个惊险的跳跃“,就是说商品的销售(包括为人打工出卖劳动力)就像玩超级马里奥跳过去了前途光明,没跳过去回到起点从头再来。

如果我们以”交换创造价值“的论点来看待财富节俭就不一定是好事了,因为交换创造财富嘛,如果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扩大商品的交换流通就会带来财富增值,因为大家都在交换中获得了自己心中真正想要的东西,大家从中获得了满足感和获得感。管仲在他那个人们对自身经济活动的认识还相当蒙昧的年代就以其无与伦比的智慧洞察了人类经济发展最原始的规律,那就是一切经济活动归根到底都离不开人的消费(现代人认为投资、出口、消费是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但投资与出口的最终目的也是消费)。为此管仲写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篇千古奇文——《侈糜篇》,大张旗鼓鼓励消费,鼓励奢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最主要最关键的还是老百姓普遍缺乏安全感,积攒财富不是为了消费而是没钱在手里攥着就心不安。管仲的对策是建立健全遍及全国城乡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管仲的福利制度共分为九种,第一叫作老老,第二叫作慈幼,第三叫作恤孤,第四叫作养疾,第五叫作合独,第六叫作问病,第七叫作通穷,第八叫作振困,第九叫作接绝。每个城市都设有“掌老”官,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一个儿子免除兵役,官府三个月送一次肉;八十岁以上,两个儿子免兵役,每月有肉送;九十岁以上,天天有酒肉送。所有老人去世,国家负责丧葬费用,这叫老老。每个城市都设有“掌幼”官,对于家庭条件不好的,三个小孩的就可以免除征收的布帛,五个小孩的政府配备保姆,发给两人份额的粮食,直到孩子长大,这叫慈幼。每个城市都设有“掌孤”官,凡是孤儿,有亲戚邻里收养的,收养几个就免几个兵役,“掌孤”官定期了解孤儿收养情况,必要时进行救助,这叫恤孤。每个城市都设有“掌养疾”官,对于那些因为各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住进国家设立的“疾馆”生活,由国家负责养活,直到去世。这叫养疾,就是福利院制度。每个城市都设有“掌媒”官,负责撮合鳏夫和寡妇,给他们田宅,三年之后还为其中的男人提供公职,这叫合独。所谓问病就是凡士民有病的由官府来加以慰问:九十岁以上的,每天一问;八十岁以上的,两天一问;七十岁以上的,三天一问;一般病人,五天一问。重病的,向上报告,国君亲自慰问。所谓通穷就是若有贫穷夫妇没有住处的,贫穷宾客没有粮食的,其所在乡里要及时上报。所谓振困就是凶年的时候官府发放仓粮来救济百姓。所谓接绝,就是对烈士亲属给以抚恤。仔细看看管仲这些政策不就是要着力打造一个和谐社会吗?就是要让作为社会整体一份子的齐国的一个个家庭全都美满和谐。在这个社会中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得到关怀,流浪人员得到救助,贫穷之人得到国家福利补贴的教育和医疗,单身之人由国家介绍对象,在这个社会中没有饥饿、病痛和家庭暴力,国家还定期给老百姓发放酒肉。其实礼物不需要贵重,哪怕端午送粽子,中秋送月饼都能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一员,自己从来没被抛弃放弃过。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的是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的现象,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为此王安石在农业、商业、军事等各领域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农业领域陆续推出了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王安石试图通过这些措施查出被豪强富户隐瞒的土地,从而充实国家税款,同时通过在青黄不接之时由政府出面提供低息贷款既解决农民被高利贷盘剥之苦,又充实国家财政,从而实现他所谓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在商业领域制订了均输法和市易法,以此打破市场垄断、平稳物价。在军事领域实行保甲法和保马法,试图以此增强宋军的战斗力和解决战马来源问题。王安石变法在其早期阶段还是取得了一定效果的——通过利用政府干预货币调控等措施从改善财政收支状况入手,从而基本达成了变法的”富国“目的,而在”富国“的基础之上又推行了一系列强兵举措:熙宁年间北宋政府的年收入一度达到5060万贯,单是诸路的常平、免役、坊场、河渡等钱粟就足够使用二十年。元丰元年(1078年)宋神宗将新政中各项盈余收入作为日后北伐的资金全部统一收归朝廷,此举使他收获的自己装满了32库。五年后他又这么操作了一波,结果得钱20库。在朝廷资金充裕的基础上北宋王朝进行了军事改革,正是在这一时期在宰相王安石的支持下由王韶主持了宋朝唯一的对外开疆拓土行动——熙河开边,成功开拓了河湟地区,这次行动只开边三千里,远远无法和汉唐时期国威远播漠北、西域相提并论,但已是有宋一代唯一的开边之举,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变法的成效。

从王安石的变法理念而言不可谓不先进——这从他与司马光的争议即可看出:在正式变法之前王安石和司马光曾当着宋神宗的面发生争执。司马光认为:天地所生的财货只有定数,不再民间就在公家,所谓善理财者无非不过是巧立名目行搜刮之举;王安石则认为:善理财者完全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很显然以我们现在的观念来看:司马光的认识过于肤浅迂腐——天地所生财货只有定数吗?我们只要对比一下几十年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现在的变化就不难得出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事实上财富可以创造和增长,况且即使已是定数也完全可以通过种种方式改进分配和流通放佛,从而加快财富的流通速度,实现更有效率的分配。早在一千多年王安石就已意识到通过利用政府投资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实现财富增值的办法这不可谓不超前,然而王安石变法的关键症结也在于此——过于超前。中国古代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小农社会,在这种社会状态下财富的增值是极为缓慢的,因此当时的财富不可能出现像现代社会这样呈几何倍数的增长,就此而言:司马光的分析也不能说是毫无道理的——至少在短期内人们是感觉不到自身财富的增长的。

过去有的说法认为王安石过于书生意气,缺乏对实际情况的了解,这当然并没说错。然而往往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王安石在为相之前曾有过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事实上他的改革措施很多都是在其地方官生涯内实践过并取得过成效的。问题在于: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凡事都是亲力亲为的,因此他可以直接看到最底层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情况,从而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政策。然而作为宰相的王安石是不可能具体看到不同地区千差万别的情况的,而在具体的变法过程中王安石过于急功近利的心态又促使他盲目给手下的官吏下指标任务。本来青苗法的制定是为解决农民被高利贷盘剥之苦,同时充实国家财政;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官为追求政绩就采用强制配发贷款的模式——无论是否需要借贷的农户都被强迫必须借贷,而在这一过程中当地官员又趁机从中克扣盘剥,就使本来是为解决高利盘剥问题的青苗法最终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此时身在京城的王安石再也不可能像他当地方官时那样去倾听来自民间的声音了,尽管他本人的人品无可指责,尽管他怀着一片忧国忧民的赤诚之心,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时朝廷党争激烈的情况下他的用人政策完全就是任人唯亲——谁拥护新法就用谁,反之就贬黜谁。一时间无数为升官发财不择手段的阴险小人纷纷投奔王安石门下,新法在这些人手中逐渐成为祸国殃民之物。曾有人向王安石吹嘘能排干八百里梁山水泊,从而增加八百亩良田。王安石听了还大喜,结果猛然一想又问道:”排掉的水怎么办?“谁知那人竟回答:”在旁边再挖一个八百里大湖就可以装下了“。也不知当时有多少这种吹牛拍马之人曾得到重用。

至于王莽改制尽管被很多人视为最具先进理念的改革,以致于甚至有人戏称王莽为穿越者。其实王莽改制无论就其理念或是效果而言均谈不上什么先进性,甚至更多的是一种复古行为。王莽不仅不是从现代穿越回去的人,甚至他所谓的改制基本完全就是在复制周礼。王莽在改制过程中总是要引经据典的:《尚书·洪范》中有“敬用五事”“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之文,于是他就设置了司恭、司从、司明、司聪、司睿五大夫。从中央僚属到基层官员,从官职到爵位基本上按周礼改了个遍。结果官名已经极其复杂了,新老机构又并存,职能叠床架屋,繁琐至极。王莽按周制大封五等诸侯共796人、附庸1511人,其中有很多人并没实际得到封地。

王莽的王田、私属制度是其被视为穿越者的主要依据:所谓王田制度是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私人不得买卖。有人据此以为这是土地公有制的雏形,其实这不过是西周井田制的翻版,早已被证明是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所谓私属制度是将奴婢改称“私属”,不得买卖。有人据此认为:王莽有现代的人人平等理念,致力于打破阶级尊卑。然而私属制度并没废除奴隶制,只是不允许买卖奴隶,也就是说奴隶由奴隶主之间可以自由流通的商品变成了某家奴隶主的私有财产,这与现代思维有什么关系呢?王莽试图将币制、刑罚、礼仪全都恢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而完全忽视了他自己所身处的时代早已不同于西周时期了,这就注定他所谓的改革将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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