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的史料
中国共产党主要有两次土地改革: 1、解放战争时期,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东北和华北等老解放区实行。 2、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对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首先在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接着在1950年冬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在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土地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我们这里所讲的土地改革指的还是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