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革命的发展过程
1、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2、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保存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3、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 土改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扩展资料
重要影响
自1927 年大革命失败之后,中国共产党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之路,建立农村根据地就成为这条道路的主要内容。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要在农村开展革命,就必须动员与组织广大农民。
农民是最讲实际的,他参加革命与否,不是靠几句动人的口号、讲一通革命的道理就能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其切身利益。农民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生活贫穷、社会地位低下的根源,正在于没有解决土地问题。
因此,中国共产党自建立农村根据地之后,就开始“打土豪、分田地”,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成功的关键,解决了纠缠中国农民几千年的土地问题,是符合农民意愿的。
进入抗日战争之后,中国共产党为建立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了许多重大的政策调整,其中将土地革命时期执行的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这是一个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政策。
对于广大农民而言,抗日固然是他们的强烈要求,但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给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其抗日的积极性才更得以激发;对于地主富农而言,他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作为中国人,多数人不愿当亡国奴、卖身求荣去做汉奸,他们也有一定的抗日愿望。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即使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物质利益,也使地主富农的根本利益没有受损。这一政策的执行,使抗日根据地的民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于建立和巩固抗日根据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改革运动
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保存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 土改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