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改革新政策
土地改革就是把地主的地分发给农民,也就是土地私有,只是把地主私有变有农民私有而已,从战国时到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土地一直是私有的
十七大报告关于土地政策的改变
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农民土地改革
1979年改革开放前,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按照生产队集体出工,算工分,年终结账,农产品由集体统一分配,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没有自主权,常常有磨洋工的现象,生产效率低下;
改革开放后,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种什么、怎么种都是生产者自己决定,在缴纳农业税和各类提留后,余下的都归承包者所有,极大的提高了生产积极性。
两种制度下,土地的所有权都归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