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与三大改造有什么不同?
性质都不同:土地改革是变封建的地主所有为农民所有,私有制没有改变。而三大改造是变私有为公有。内容不同:土地改革只限于农业方面,三大改造除了农业还包括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
土地改革(建国初期,实际时间是1950-1952年)(1)背景原因: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广大新解放区还没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2)政策内容: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与以往不同的是保护富农经济。(3)特点:实行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4)实质:废除旧的封建生产关系,解放并发展农村生产力。(5)目的: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6)作用:①使得全国基本完成了土改;②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③使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④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改变生产关系:即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
土地改革与土地革命的区别
法律分析: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地主、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同时也可指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革命)。在此介绍的是十年内战时期的,即初级土地革命。
土地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已失效)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三条 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对依靠上述土地收入以为维持费用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另筹解决经费的妥善办法。
清真寺所有的土地,在当地回民同意下,得酌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