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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和“农业”有什么区别?

zhao_admin1年前 (2022-05-06)历史课件61

  呵呵。  农村,对应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以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包括各种农场(包括畜牧和水产养殖场)、林场(林业生产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跟人口集中的城镇比较,农村地区人口呈散落居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  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居住的地区,是同城市相对应的区域,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也叫乡村。  清新的空气在是别在乡村的一枚徽章。  城里人能够享受到什么清新空气?即使偶尔感触到远远天边袭来的柔风,但却夹杂着无数呛鼻抑或令人近乎窒息的莫名气味,并充盈于各种噪音之中,磨损于光怪陆离的灯光之间,稍纵即逝在丛林般的钢筋水泥高楼之间,不过像烂泥塘里散发的一阵气味,丢弃在五光十色的垃圾里。  乡下的人喜欢盯着烈日走,在地里背朝着青天白日默默地挥汗。他们手捧着黄土有时不免脸上荡漾着一丝无奈,但他们酷爱着他们苦苦守着的热土,在那里不停劳作感到乐此不疲。他们一旦丢弃一寸土就心里不是什么滋味,甚至很小心眼的为此争执起来。因此,我们看到一些在乡下经营农作物致富的老乡很少搬到城里去住,也不是因为这些人没有能力在城里买到地皮和房子,而是他们不愿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美丽的乡村土地里有他们不朽的希望,每一块泥土每一颗沙砾都堆积着他们几代人的感情。  相比之下,城里人对自己居住的城市的感情和乡下人对他们居住的对乡村的感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城里的许多地方给他们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譬如商品超市,上学就医,社交活动等等。但交通的拥挤,整治不善的水沟,弥漫在上空的烟雾和尘埃以及充斥在闹市里的噪音都使他们厌倦,甚至不时的脱口漫骂起来。我认识的几位住在城市里的朋友,每次和他们谈起对城市的看法时,总是表露出不同程度的埋怨。而乡下的老乡呢?跟他们谈到乡村时,很少有人指责自己的居住环境,也许没有太多的溢美之词,在他们眼里唯一埋怨的就是说交通不太便利。  乡下人白天劳作,晚上睡觉,生活很有规律的。月朗风清,他们享受着一方土地独有的自然恩宠。看月亮从树阴里筛下满地的光斑,闪闪烁烁,飘忽不定;听月光在树林里叮叮当当地飘落,在草坡上和湖面上哗啦哗啦地拥挤;门口不远的田野,田里泛起细细的柔波,那里传来一阵阵如潮水汹涌着的蛙鸣,用心去倾听着这些天籁之音,会使你感触到月下乡村的深邃和美妙  农村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中,城市与农村的本质差别将消失。在不同的国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所规定的农村统计口径有所不同。例如:美国,1950年以前规定,凡是人口在2500人以下的、没有组织成自治单位的居住地就算农村;1950年以后规定,不论其是否组织成自治单位,凡人口在2500人以下或人口在每平方英里 1500人以下的地区及城市郊区都算作农村。欧洲各国一般以居住地在2000人以下者为农村。在中国没有直接规定“农村”这一统计指标的口径,仅规定了“市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这两个人口统计指标。国家统计局解释,“市镇总人口”指市、镇辖区内的全部人口;“乡村总人口”指县(不含镇)内全部人口。其中,“市”是指经国家规定成立“市”建制的城市;“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1984年规定,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均可建镇。  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依靠采集、渔猎为生,逐水草、居巢穴,无所谓村落。到了原始社会的中期,约在新石器时代,人类掌握了农业生产技术,有了耕种土地、照管作物、饲养畜禽等生产活动,人类开始定居下来,从而出现了最早的村落。原始村落是以血缘关系形成的氏族部落的聚居之地,实行原始公有制,按自然分工进行生产活动,平均分配。至原始社会末期,交换有了一定的发展,在一些交通方便、位置适中的村落中,出现了集市。  唐代贵族阶级,多养奴隶。庄园中之田地,当然使之耕种,然以地面辽阔,田多至千顷,自家奴隶,不敷应用,不能不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此种佃户,称为客户,或庄客。......士豪大族,收纳逃户(既客户),留居庄上。结果致“客户”二字,可作佃农解,庄园之大者,收容客户,多至数百人,一家数口,集居一隅,於是庄园之中,发生客户所居之村落,后世称农村为“庄”,其义殆起於此。(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在奴隶社会的农村中,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商业相继从农业中独立出来。在一些大的村落中,手工业者集中,商业集中,形成永久性市场。这些地方,逐步演变成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政权的巩固,则修筑城堡等,逐渐出现了城市。大商人、大奴隶主、官吏聚居在城市,奴隶、个体小农、少数小奴隶主则居住在农村。  在封建社会的农村中,主要居住着农民(雇农、佃农、自耕农)或农奴、中小地主等。土地等生产资料绝大部分为封建地主阶级(或封建农奴主阶级)所有,少部分归农民所有。在资本主义的初期,农村居民除包括封建社会遗留的各种成员外,主要是经营农业的小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村的扩展,大批破产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工业工人。在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农村居民的主要成分是比例不等的大中小型农场主和受雇于农场主的农业工人。此外,由城市迁入农村的居民以及农村工商业从业人员也日益增加。  农村同城市相比有其特点:①人口稀少,居民点分散在农业生产的环境之中,具有田园风光;②家族聚居的现象较为明显;③工业、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农村处于封建社会末期。沿海地区已先后和数量不等地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在农村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营的自然经济。  鸦片战争之后,农村逐渐演化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其社会经济的特点是:①大部分或绝大部分的土地归地主和富农阶级所有。②地主通过地租、高利贷和商业资本三种形式剥削农民。③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品输入中国,并在中国直接开办工厂,动摇了耕织结合的农村经济结构。④由于帝国主义势力控制了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并直接到农村收购农产品,致使中国农业商品化具有殖民地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农村社会经济关系不断发生变化。1949年-1952年,全国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由封建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经济成为最主要的经济成分。1953年-1957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制。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以及农村工业,商店、银行、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随之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1958年-197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由于“左”的政策,使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受到了破坏,农村经济停滞。从1979年开始,农村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村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都得了较快的发展,农村面貌有很大的变化。  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和谐中国的历史要求,中国改革开放的必由之路,中国走向繁荣昌盛的根本!  中国农村婚姻农难题  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问题要我们去关注和思考,因农村婚姻问题事关农村家庭的生活和生产,事关农村社会及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必须认真地去关注、思考、研究农村婚姻及与其有关的问题,这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及团体共同的社会责任。我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以实际行动共同关注中国乡村社会,关注社会,关注中国。

  农村和农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农村,指乡下,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农民聚居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 相对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以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包括各种农场(包括畜牧和水产养殖场)、林场(林业生产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跟人口集中的城镇比较,农村地区人口呈散落居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居住的地区,是同城市相对应的区域,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也叫乡村。  农业(Agriculture)是利用动植物的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的产业。农业属于第一产业,研究农业的科学是农学。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农业提供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品。  是指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产业部门,是以土地资源为生产对象的部门,它是通过培育动植物产品从而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农业属于第一产业。利用土地资源进行种植生产的部门是种植业,利用土地上水域空间进行水产养殖的是水产业,又叫渔业,利用土地资源培育采伐林木的部门,是林业,利用土地资源培育或者直接利用草地发展畜牧的是畜牧业。对这些产品进行小规模加工或者制作的是副业。它们都是农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对这些景观或者所在地域资源进行开发并展示的是观光农业,又称休闲农业。这是新时期随着人们的业余时间富余而产生的新型农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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