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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土地改革具体内容是什么?

zhao_admin1年前 (2022-05-11)历史课件41

土地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我们这里所讲的土地改革指的还是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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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运动的实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旧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富农约占有农村70~80%的耕地,他们以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以上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则只占有20~30%的耕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却不得温饱。这是旧中国贫穷落后的主要根源之一。中国共产党为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领导农民开展打倒土豪劣绅和反对重租、重息、重押、重税等斗争。十年内战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和查田运动,实行土地革命。抗日战争时期,为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减租减息的政策代替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解放战争时期,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夺取全国胜利的基本保证。  1946年: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亦称《五四指示》),把抗日战争时期削弱封建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而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他们踊跃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巩固解放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进攻。  《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正式公布: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于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它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馀部分”;“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它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此外,对若干特殊土地财产及分配中若干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土地改革执行机关及保护工商业等,也作了具体规定。  《土地法大纲》的公布:  明确了土地改革的方向和办法。各大解放区还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实行《土地法大纲》的补充条例。接着在各解放区迅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群众运动的高潮。1947年12月,毛泽东发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8年1月,任弼时发表《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纠正土改运动中的“左”的偏向。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讲话,提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样,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就更加完备、土地改革运动就更加健康地发展。土地改革运动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激发了群众的革命热情,使解放战争获得了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的源泉,有力地保证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已有一亿四千五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在拥有三亿一千万人口的新区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9月为止,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全国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我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领导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前,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的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  [编辑本段]新中国成立以后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据此,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  1950年:  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党中央明确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于地主分子,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 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同时规定,把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归根到底,是为了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土地改革的开始:  土地改革从1950年冬开始,有领导地分期分批地进行。每期一般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和分配地主土地财产、复查总结和动员生产等步骤。各地政府都派出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土改运动。大批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包括大学教授)和许多民主党派成员报名参加土改工作队,投身到这场伟大斗争中。各地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访贫问苦,培养积极分子,逐步把群众发动起来,建立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农民协会,作为土改执行机关。随后,进行划阶级,开展对地主阶级面对面的斗争,揭露他们的罪恶,打垮他们的威风,并对其中罪大恶极的分子和破坏土改的分子实行镇压。在斗争胜利的基础上,由农民协会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并在分配完成后进行复查,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整顿与加强政权和民兵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生产。  成果: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到1953年春,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我国大陆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3亿多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而且不必每年再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 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得到土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从而最深入、最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土地改革还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引导亿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条件。

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领导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前,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的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新中国建立初期,为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 并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条件, 在华东、中南、西南及西北等新近解放的地区( 即新区, 所涉农业人口数和土地面积都占全国总数的2 /3 以上。) 继续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亦称《五四指示》),把抗日战争时期削弱封建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而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他们踊跃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巩固解放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粉碎国民党的军事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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