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一、水资源评价总原则
1)以塔里木盆地平原区水资源评价为主,不进行山区水资源评价。
2)水资源评价以校核计算为主,利用最新收集和本次工作取得的资料,对地表水引水量、地下水开采量及水文地质参数进行校核。
3)以地下水资源评价为主、地表水资源评价为辅。
二、地下水资源评价原则
1)按划分的地下水系统进行评价;全区采用均衡法,重点区同时采用均衡法和数值法,以进行相互验证。
2)主要对平原区松散层孔隙水进行评价。
3)根据水资源转化的特点进行评价。
4)对小于1g/L、1~3g/L的地下水资源量单独进行评价。
5)以利用原有资料为主,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变化进行评价。
6)根据研究方法和资料的差别选择合理适用的评价方法。
7)在逐级评价汇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8)对各划分单元分别进行水量计算和水质评价。
塔里木盆地地下水资源计算及评价
上述对地下水资源分布的研究,通俗地说,是指“盆地中地下哪儿有水,是咸水还是淡水,单井涌水量(富水性)有多大”。但这种研究不能解决水资源数量问题,仅研究了埋藏分布和取水条件。
盆地中地下水的补给源,主要是来自山区河流对地下水的渗漏转化补给,而面积巨大平原区大气降水对地下水的入渗补给,相比之下则很小。根据这一特点,在研究盆地地下水资源数量时,按地表水流域进行分区。这种分区方法,一是可便于研究地表水、地下水之间的相互转化,同时在多数情况下,与含水层富水性分带规律并不矛盾。
将整个平原分为三个大的汇流区:罗布泊汇流区、台特马湖汇流区、沙漠腹地汇流区。每个汇流区又按较大河流的流域分为若干个亚区,在特殊亚区内,可进一步将亚区再分成几个子区。(图8-6)
(一)地表水资源统计
与塔里木盆地(不包括焉耆盆地)有水力联系的河流有140条,多年平均总径流量为345.9430×108m3(若包括焉耆盆地,共有河流有149条,总径流量为373.0000×108m3)。其中,台特马湖汇流区最大,有河流111条,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05.0998×108m3,占总径流量的88.2%;罗布泊汇流区有河流3条,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2.3600×108m3;沙漠腹地汇流区有河流26条,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8.4742×108m3,见表8-2。
表8-2 地表水资源统计汇总表
注:括号内的数字为河流(条)的数量。
(二)地下水资源计算
地下水资源计算采用均衡法,其方程为:
地下水总补给量=地下水总排泄量+地下储存量的消耗速率
上式中,地下水的排泄量,尤其是地下水的蒸发数量及开发地表水而引起山前地带地下储存量的消耗速率难于计算,故采用总补给量法分析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可分为天然资源和转化资源两类,天然资源包括:山区侧向补给量,大气降水入渗量,前山带暴雨洪流人渗量,即:
Q天=Q侧+Q降+Q洪
转化资源包括河道入渗量、渠系入渗量、田间入渗量、水库入渗量,即:
Q转=Q河+Q渠+Q田+Q库
图8-6 塔里木盆地水资源系统分区图
地下水的开采量分为可采资源量(含义为可持续最大可开采量)和阶段调节可开采量两类。可采资源量是以水文年为周期可恢复的开采资源量,该量是考虑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采用合理的开采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最大可开采量。据目前的研究程度,采用可采系数法,即:
塔里木盆地地下水发远景区研究
式中,α为可采系数。
经统计和概算(见表8―3),盆地中地下水总补给量182.44×108m3/α,其中天然补给量39.27×108m3/a,占总补给量的21.5%;地表水转化补给量143.17×108m3/a,占总补给量的78.5%。可采资源量117.17×108m3/a,全盆地加权平均可采系数约为64%。可采资源量(即最大可开采量)是理论性的,因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经济技术条件(比如不可能遍地布井)或某些人为因素,使开采方案不利于或不能够取得最大地下水资源量。
表8-3 塔里木盆地平原及沙漠区地下水资源计算表(单位:108m3)
注:表中*号区的数值为重复量,在合计计算中,均已删除。
因此,在此基础上,在规划地下水资源开发中,仍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其余未开发部分可作为生态及后备用水。塔里木盆地地下水的转化补给区(即地下水可采资源的主要形成区)多集中于河流两侧和绿洲带,同时地下水的富水地带也分布在河流的冲积扇上,这种相对集中分布特点对能够开采较多的地下水资源较为有利。
阶段调节可开采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淡水(或微咸水)含水层的静储量和含水层结构。据近期人们对地下水的开采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地下水静储量估计中,含水层厚度上限取200m,各分区的给水度数值,近似取面积加权平均。经分区计算(表8―4),盆地平原区(含沙漠区)地下水总静储量为:109937×108m3,其中淡水为37465×108m3,咸水60489×108m3,盐水11983×108m3。地下水静储量的数值,是估计地区地下水资源调节能力的重要指标。在沙漠腹地,可像固体矿产那样,对水资源进行规划利用;对于山前平原或沙漠边缘地带,可利用地下水巨大静储量这一后备资源,来渡过人类的用水高峰期。下一章将进一步述及该问题。
表8-4 塔里木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静储存量表
注:1.塔里木盆地平原区东界仅计算到东经90°;2.孔雀河流域面积包括图形区域以东的0.7100万km2;3.喀什河流域面积包括图形区域以西的0.1761万km2。
统计上述计算结果,盆地中(平原)地表水资源345.94×108m3/a,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117.18×108m3/a,总可利用的水资源量463.12×108m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