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到唐宋时期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变化
城市是社会的中心,商业繁荣总是与城市联系在一起。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古代城市也呈现出不同的风貌。
1、西周至唐朝,县治以上的城市设“市”。
自周秦迄唐代,凡县治以上的城市,都有官设的市作为交易场所,设市令或市长管理。市处于城中的特定位置,以墙垣围住并与民居隔开。官府直接管理市场交易,商业交易受到官府的严格控制。县城以下,一般禁止设市,否则视为非法的私市。
这时期,城市主要是政治中心、军事重镇,商业贸易和市场的规模不大。
唐代长安城承袭西周以来的城市布局并加以完善,实行整齐划一的坊市制。
西周官府对市场交易直接管理,与这一时期实行的“工商食官”政策密切相关。商人都是官府(贵族)的奴仆,为官府服务,商业活动自然也由官府统一管理。春秋战国时期,出现许多自由商人。但历代统治者出于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需要,继续推行对商品交易场所进行严格控制的政策。
2、宋代开始,打破坊市界限。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宋代,市墙、坊墙均被拆毁,坊市界限不复存在。市分散在城中,面街设市,形成街市。
宋代,原先禁止设市的城郭乡村,也被允许置市贸易了。市的启闭也不再由官方统一规定时间,出现了夜市、晓市、鱼市等。
商业活动不再受官府的直接监视,城市的经济功能大大增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