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历史决议全文?
一是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二是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45年4月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我们党第一次对党的历史经验作出的系统总结,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重要历史文献。
《决议》总结了党从成立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这一时期、特别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时期的正反两方面的斗争经验,对党内若干重大历史问题,尤其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期间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了正式总结。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工作从1979年11月开始,在中央政治局、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进行的。经长时间讨论和修改,集中全党智慧形成。在1981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决议》对建国以来党的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及功过是非和毛泽东思想基本内容与指导意义作了总结和评价。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中国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1981年6月决议通过了什么?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决议对新中国成立32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和经验教训作出了正确结论和科学总结,实事求是地评价和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把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路线上来。
1981年6月28日召开了什么会议?
十一届六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改选和增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
一、胡耀邦为中央主席
二、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
三、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会充分发扬民主、全体同志畅所欲言,生动表明我们党坚强团结。
1981年6月28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会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指出“我国的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